火為我們帶來便利,隨之也對我們的生命財產安全埋下巨大隱患。下面就由匯賢電氣為大家講解下在我們生活當中火災事故發生的主要原因:
①裝修中大量使用可燃易燃材料,如木板和塑料、化纖等高分子聚合材料,使建筑耐火等級降低。這些材料在火災中不但會助長火勢,延長燃燒時間,還會分解出大量一氧化碳、氮氧化合物等有毒氣體,在極短時間內就可使人中毒死亡。大量資料表明,毒煙是火災中致人死亡的第一大殺手。
②用電設備和用電量變化無常,為了臨時用電在原有的線路上接人大功率的電氣設備,使其長期過載運行,破壞了線路絕緣,引起火災;對線路缺乏維護和檢修,致使年久使用的線路絕緣破損后發生漏電、短路等引起火災。
③單位負責人思想麻痹,輕視消防安全,違反國家法律和規定,當新建場所建筑或場所用途改變、改建、裝修時,不向公安消防部門申報,或不按設計圖紙施工,不報請消防部門檢查驗收就擅自違法開業;不舍得在安全上投入資金,使得火災隱患一直沒有得到整改;消防設施管理不善,不及時檢修維護,不能使之處于準工作狀態,使之形同虛設;沒有制訂緊急事故應急預案,或不進行演練,對內部員工沒有定期進行消防培訓、火災事故應急演練,員工缺少消防知識,使得火場報警意識不強,不會使用滅火器材,不會啟動消防設備,不會組織人員安全疏散,不會逃生,更有甚者不顧他人安危而獨自逃離現場;消防安全責任不落實,防火負責人未履行職責,消防管理制度沒有或不健全或流于形式,沒有定期進行防火安全檢查;隨意動用明火,忽視如電焊、吸煙等明火的致災因素,以致釀成火災。
④銅鋁導線連接,接觸不良或使用時間過長,造成接觸電阻過大,打出火花或接點溫度過高引起火災;使用移動燈具的插頭和插座接觸不良而發熱;照明燈具或電器與可燃易燃物的距離過近,甚至接觸,因溫度過高烤燃起火,如電暖器、電爐等大功率電器與窗簾、沙發等可燃物過近,致使火災發生;
⑤在改建、擴建和裝修過程中違規施工,嚴重影響原有消火栓、報警探頭和噴頭的正常使用,破壞防火卷簾等防火分隔設施,遮擋防排煙口。更為嚴重的是有的將原有的出口封閉,造成出口減少;遮擋住用來通風采光的窗戶,不僅降低疏散能見度,還影響自然排煙效果。有的單位在裝修中將電氣線路敷設在裝飾墻面和吊頂內,不采取任何隔熱防火措施,并且與可燃易燃材料直接接觸,如果設備通電時間過長,極易引發火災。
⑥大量群死群傷的火災案例表明,安全出口、疏散通道嚴重不足是導致人員傷亡的主要原因之一。安全出口的配置數量是根據場所的額定人數來計算的。無論任何原因在營業時間把出口關門上鎖,或因施工臨時堵塞出口,或在通道堆放雜物,使通道受阻,萬一發生火災,都會延誤疏散時間,極大影響人員正常安全疏散。如果同時缺少疏散指示標志和應急照明,那么火災發生時一旦停電,人員對場所內部情況不熟悉,缺乏逃生常識,心生恐慌,在煙氣中無法辨明出口方向和逃生路線,勢必造****員相互擁堵踐踏的局面,使得傷亡數量增加。
⑦人們隨意吸煙,如酒醉后在床上吸煙,隨地亂扔煙頭或火柴桿,將未熄滅的火種例如煙頭倒進垃圾筒內;用火不慎,如停電時使用蠟燭照明,忽視安全,引燃幕布等可燃物,或動用明火找東西等;在火災初期人們不會使用滅火器材撲救火災,不知道火警電話號碼“119”,為查找火警號碼所需時間長,有的甚至想不到要報警,貽誤救火的有利時機;有人對火災的危險**認識不夠,發現火災時仍然漫不經心,不采取任何應急措施避險,直到大火燒到眼前才幡然悔悟;缺乏自救和逃生知識,找不到正確的逃生路線,不敢果斷沖過初期煙火封鎖危險區,有的人坐以待斃,有的人驚慌混亂擁堵通道,有的貿然跳樓致傷致死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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